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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经贸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学院转专业工作在学校宏观调控下,自主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双向自愿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

组长:王培志

副组长:王庭东

成员:邓迎迎 张照玉 刘鲁浩 鞠珊

秘书:杨启

三、申请资格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申请转专业转到“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需满足高考数学和英语成绩不低于120(120)

四、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人数

根据当年国际经贸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的20%以内(具体接受人数参见当年国际经贸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

五、转入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将所在学院批准的“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我院办公室,同时提供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二)学院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最终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绩点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绩点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三)学院录取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绩点成绩、所修数学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际经贸学院所有。

 

转专业工作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506

联系电话:0531-82911123

联系人:杨启

                                                国际经贸学院

                                               2018109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一年级学生用)

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

 

所在学院

 

所在专业

 

转入学院

 

转入转业

 

高考科类

□文史类□理工类其他请写明

高考总分

 

联系电话

 

以上部分由学生亲笔填写,提交后不得修改。

资格条件

审核

经严格审核,该生具备申请资格条件。其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分,GPA为,所在专业共人,该生排名第名。

 

所在学院审核人:年月日

所在学院

审批意见

经研究,同意该生转出申请。

 

学院盖章:年月日

转入学院

审批意见

经选拔和集体研究,同意接收该生。

 

学院盖章:年月日

填表说明:1.学生对本人所填信息负完全责任,每人限填一个转入专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本表一式一份,转专业工作完成后留存转入学院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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