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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级(三年制)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报名事项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有关条件。

2.在能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的前提下,学有余力,能够保证上课学习时间。

3.遵守国际经贸学院的教学安排和学习纪律,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和考试及论文撰写。

二.特别说明

1.对于主修专业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因其与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取得的学位一致,原则上不鼓励这些学生参加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习(单纯为学习知识的学生除外)。

2.凡主修专业毕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同时取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3、辅修专业考试一律不予办理缓考,凡是没有参加正常期末考试的辅修专业的学生,均需要通过重修取得课程成绩。

三、缴费与退费

没有在各个学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学分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资格,不予补修或重修。在以后各个学期选课后又放弃辅修专业学习的同学退学分学费的时间规定为缴费之后两周之内可以全额退还当前学期所缴纳学费。之后,则不予退费。

四、上课地点

一学期:大一暑假 舜耕校区

二学期:大二上学期 圣井校区、明水校区

三学期:大二下学期 圣井校区、明水校区

四学期:大二暑假 舜耕校区

五学期:大三上学期 舜耕校区

六学期:大三下学期 舜耕校区

七学期:大三暑假 舜耕校区

八学期:大四上学期 舜耕校区

上一条: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专业免修课程申请表(三年制) 下一条:关于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课程免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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