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国际经贸学院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培志
副组长:王庭东 郝秀峰
成 员:张照玉 鞠 姗 刘鲁浩 王 涛 张 洪 王 磊 刘 璐 李大凯 陶 攀 李亚莉 杨 启
二、分流原则
(一)专业发展与资源优化相结合。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分流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2021年原则上暂停设置该专业班级。
(二)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充分考虑师资力量、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不设置专业保护机制。
(三)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在总量控制下,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
三、分流名额与录取依据
(一)各专业分流名额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各专业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
具体名额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最多接收人数(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80 |
国际商务 |
180 |
贸易经济 |
90 |
(二)录取依据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的原则进行录取。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上述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微积分Ⅰ、大学英语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会计学、军事技能、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大学计算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流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因专业暂停或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从第二学年开始,学生进入分流专业学习。
四、工作日程
时间 |
主要工作 |
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
9月30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10月份对新生开展专业教育、宣传专业分流精神。 |
2021年春季按照教务处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推进专业分流工作 |
具体工作流程内容如下: (1)学生登录强智系统核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通过辅导员及时向学院提出。 (2)工作小组向2020级学生公布《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和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 (3)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附件1)和分流志愿汇总表(附件2)(二者所填志愿及顺序必须一致),附件1签名纸质版(或扫描件)和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给辅导员、教学秘书,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4)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录取依据、学生成绩及学生志愿,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 (5)学生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学生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
五、工作纪律
(一)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表
附件二: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汇总表
国际经贸学院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一:
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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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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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成绩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成绩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成绩 |
微积分Ⅰ |
3 |
|
会计学 |
3 |
|
大学英语Ⅰ |
3 |
|
军事技能 |
2 |
|
管理学 |
3 |
|
大学计算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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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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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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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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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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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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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志愿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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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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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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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贸易经济3个专业中选择志愿次序填报,要求名称完整、准确、不得重复! |
本人承诺:已了解并遵守《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所填个人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均准确无误。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相应课程学分)/19;即,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乘以相应课程学分加总,除以该学期必修课总学分19。
注2:国际发展合作实验班不参加专业分流与专业调剂。
附件二:
国际经贸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汇总表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分流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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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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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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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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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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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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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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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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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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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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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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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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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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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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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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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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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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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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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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