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国际经贸学院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国际经贸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方慧
副组长:刘鲁浩 郝秀峰
成 员:鞠姗 张照玉 王涛 刘璐 李大凯 张晓彤 薛冰岩
二、分流名额与录取依据
1.各专业分流名额
根据学校大类招生专业设置情况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专业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
具体名额如下表:
专业名称 |
预设分流名额(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180 |
国际商务 |
20-100 |
2.录取依据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的原则进行录取。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上述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微积分Ⅰ、大学英语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会计学、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大学计算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流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因专业暂停或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登录强智系统核对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通过辅导员及时向学院提出。
2.公布《国际经贸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
3.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向全体2023级学生进行分流前专业宣讲。
4.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附件1)和分流志愿汇总表(附件2)(二者所填志愿及顺序必须一致),附件1签名纸质版(或扫描件)和附件2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给辅导员、教学秘书,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5.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的原则,根据学生的报名志愿和加权成绩排序,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
6.学生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7.学生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国际经贸学院
2024年3月19日